一輛電動車停放在樓道內堵塞消防通道,昆山一車主被依法罰款50元。連日來,昆山集中開展整治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向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說“不”,以引導居民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進一步提升廣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4月12日,昆山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帶領輔警和消防協管員在轄區小區檢查時,發現一輛電動車停放在樓道內堵塞消防通道,民警依法對車主進行處罰,而車主卻表示并未充電為何要處罰,民警告訴車主,停放在樓道堵塞消防通道影響逃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個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民警依法對該車主作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
在昆山陸家鎮,派出所民警紛紛走進社區,加大對樓道違規停放電動車現象的查處力度。在每個樓道間張貼告知書,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近日,淀山湖鎮派出所組織民警協同消防協管員在檢查中發現,富貴廣場白金瀚宮東側樓道內存在違規停放電動車占用疏散通道。而此前,相關部門已多次提醒居民群眾,執法人員立即對車主進行詢問,并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50元的行政處罰。過去,對于這類“習慣性”的消防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往往采取提醒、勸阻方式,但收效甚微。為此,對此類不聽勸阻、逾期不改的行為主體人,淀山湖鎮將實施警告、罰款等執法方式,確;馂碾[患及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