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寒冷冬季,熱騰騰的火鍋店經常生意爆棚,火鍋店的安全直接關系到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人就結合工作實際,就做好火鍋餐飲場所消防安全談下幾點看法。
一、火鍋餐飲場所使用燃料危險性及注意點
(一)若液化氣發生泄漏,容易沉積于地面,遇明火即會發生爆炸。因此使用前要檢查接頭、橡膠管是否破損,漏氣。湯水不要過滿,防止湯水沸溢,而使火熄滅而跑氣;疱伒陜纫驗槭褂妹骰,更應嚴格禁煙,但這一點很多火鍋店未禁止。
(二)酒精爐火鍋的最大隱患在于,酒精煤油極易揮發燃燒,不熄滅火添加燃料時,容易引起爆燃。因此要特別注意,在添加燃料時,一定要先熄滅火種,待添加完后重新點火。
(三)在許多涮羊肉館炭火爐使用也很多,如通風不暢,可能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持續高溫也可能烤壞桌面引發火災。因此要保持房間通風,火鍋底下墊一只盤子,少放一點清水,避免火鍋直接接觸桌面。
(四)相對安全的電磁爐火鍋,如果違規操作或者超過使用壽命,電磁爐也有可能發生爆炸。電磁爐的使用壽命在5年左右,要及時更換,使用時要保證爐體進、排氣孔處無任何物體阻擋。
二、火鍋餐飲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一)消防安全意識不強。在檢查中,我們發現很多火鍋餐飲場所負責人認為單獨放置液化氣瓶占地方,操作起來很麻煩,放在灶具下操作方便、節省空間。對液化氣、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使用的相關法律法規、物質特性、成份及其危險性了解非常少,缺乏專業常識,一旦發生泄漏或燃燒等情況便束手無策,不能在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部分場所將液化氣鋼瓶集中放置在一起,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落實防范措施,認為都經營多年了,沒有發生過什么事故,存在心理僥幸。
(二)從業人員素質不高。餐飲場所從業人員要么是親戚朋友或者家人,要么是外來務工人員,文化素質普遍不高,缺乏系統的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安全知識和法律教育。在檢查中,大部分從業人員知道《消防法》,而對使用液化氣鋼瓶要執行《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管理規定》、《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全然不知。
(三)部門聯合監督不力;疱伈惋媹鏊囊夯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的監管不是一個部門的事情,涉及到安監、質檢、工商、公安、消防等多部門,而這些部門平常都是各管各的,沒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沒有形成聯合監管的強大合力。只有在出現類似山西壽陽喜羊羊火鍋店爆炸事故后,才會相互溝通,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有的地方即使開展了聯合執法行動,沒有制定后期監管制度,只有一種形式而已。
三、火鍋餐飲場所監管的對策
(一)強化消防宣傳。堅持檢查和宣傳“兩手抓、兩手硬”,緊密結合各項防火檢查和其他宣傳活動,制定火鍋餐飲場所消防宣傳單,檢查一家發放一家、培訓一家,詳細講解液化氣罐、電磁爐、酒精爐使用安全知識。緊密聯合火鍋餐飲場所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聯合教育培訓,協調縣教育局聯合開展學校培訓,聯合住建、安監、衛生、工商等聯合開展火鍋餐飲場所消防知識教育培訓,對責任人、管理人、員工進行培訓,不斷提高這些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升處置事故的能力。依托當地報紙、電視臺、地方性論壇等媒體,公布火鍋餐飲場所名單、檢查發現的隱患、隱患整改期限、監督舉報電話等,發動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二)加強源頭管理。加強火鍋餐飲場所主要從以下“四關”,從源頭上堵住漏洞。一抓鋼瓶質檢關:未經質檢或質檢不合格或已過質檢期的鋼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二抓代客沖氣人員資質關:未取得相關資質的人員,均不得經營代客沖氣業務;三抓鋼瓶檢查關:對前來沖氣每只鋼瓶進行檢查,發現銹蝕、文字不清、未經質檢的鋼瓶一律不得沖氣;四抓使用技術指導關,職能部門應定期深入到場所,指導業主使用,規范其操作。
(三)強化聯合監管。應該提請政府牽頭負責,組織安監、住建、工商、衛生等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火鍋餐飲場所監督管理,徹底改變以往那種單打獨斗、各管各的局面,落實專門聯絡負責人,明確各自分工,以便隨時可以開展聯合檢查和督查。對發現的問題相互之間要及時函告和通知,以便衛生、工商等部門作出不予相關執照的發放和年檢。消防部門可以以《案件督查通知書》的形式通報給轄區派出所,發揮基層公安派出所的優勢,將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納入基層派出所消防工作當中,消除消防部門監管空白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