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7年度第二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理論統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江 蘇 省 消 防 協 會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江蘇)站
蘇消職鑒﹝2017﹞8號
關于組織2017年度第二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
職業技能鑒定理論統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按照2017年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計劃,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消防協會、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將于6月25日(星期日)組織2017年度第二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理論統考,現就我省統考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等級
1、初級“建(構)筑物消防員”;
2、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
3、高級“建(構)筑物消防員”;
4、初級“滅火救援員”。
二、參考人員范圍
1、滿足鑒定申報條件的人員。
2、需要參加補考的人員(包括理論和實操)。
三、鑒定申報條件
初級“建(構)筑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過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人社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建(構)筑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蚪泟趧雍蜕鐣U闲姓块T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初級“滅火救援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過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四、鑒定申報材料
初級“建(構)筑物消防員”:
1、初級鑒定申報材料包含1份《考生登記表》、2份《鑒定申報表》(附件1、2)、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張(照片正下方印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并附電子版)和初中及初中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符合初級鑒定申報條件“1”者還需提供結業證書復印件(頒發結業證書的培訓機構法定手續需完備有效);符合初級鑒定申報條件“2”者還需提供 “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
2、補考人員填寫并提交1份《考生登記表》和2份《鑒定申報表》,并注明首次考試時間及成績。
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
1、滿足中級鑒定申報條件“3”的報考人員填寫并提交1份《考生登記表》和2份《鑒定申報表》(附件1、2),并提交 “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及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張(照片正下方印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滿足申報條件“2”的人員在準備上述材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交初級證書復印件。
2、補考人員填寫并提交1份《考生登記表》和2份《鑒定申報表》,并注明首次考試時間及成績。
高級“建(構)筑物消防員”:
目前申報高級鑒定僅能參照第“4”條。申報材料包括1份《考生登記表》、2份《鑒定申報表》(附件1、2)、 “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張(照片正下方印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并附電子版)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0年之前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對照附件4)。
初級“滅火救援員”:
1、初級鑒定申報材料包含1份《考生登記表》、2份《鑒定申報表》(附件1、2)、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張(照片正下方印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并附電子版)和初中及初中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符合初級鑒定申報條件“1”者還需提供結業證書復印件(頒發結業證書的培訓機構法定手續需完備有效);符合初級鑒定申報條件“2”者還需提供 “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
2、補考人員填寫并提交1份《考生登記表》和2份《鑒定申報表》,并注明首次考試時間及成績。
五、鑒定申報程序
1、參加初、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鑒定人員申報材料由各鑒定報名點負責收集統計,考生信息需錄入《鑒定數據統計表》,經初審合格后于5月22日前統一報省鑒定站。
2、參加高級“建(構)筑物消防員”鑒定人員先下載并填寫《高級鑒定表格電子模版》(附件5),于5月22日前發鑒定站(郵箱:3528838526@qq.com)進行信息初審。經初審后反饋相關單位,初審合格者于6月2日前將紙質材料郵寄至省鑒定站(郵寄地址:南京市雨花開發區板橋街道振興路88號,江蘇省消防總隊培訓基地院內;聯系人:顧笑,025-86797368)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的名單進行公告,不合格者禁考,資料不予退還。
3、初級“滅火救援員”鑒定報名工作由省消防總隊專職隊指導處統一組織,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各鑒定報名點聯系方式:
(1)南京報名點:
南京市建鄴區金沙江東街1號河西南京消防培訓中心院內,李承鳳、025-86781481,210008。
(2)鎮江報名點:
鎮江市丁卯開發區經8路7號消防支隊培訓中心,陳龍,0511-88890919,212009。
(3)常州報名點:
常州市新北區薛家鎮玉龍路與嫩江路交匯處(常州市滅火救援應急中心),王震,0519-88138967,213000。
(4)無錫報名點:
無錫市馬山鎮湖山路10號馬山消防中隊院內,徐晶,0510—85993455,214000。
(5)蘇州報名點:
蘇州市平江區北園路83號麗晶水莊大酒店(主樓三樓),周小強,13771814594。
(6)南通報名點:
南通市經濟開發區景興路2號,顧敏,0513-89015101,226000。
(7)揚州報名點:
揚州市儀征市化學工業園區消防隊中央大道1號,吳正超, 0514-87032473,225009。
(8)泰州報名點:
泰州市海陵區紅旗農場消防應急救援中心,袁林芳,0523-86297338, 225300
(9)徐州報名點:
徐州市泉山區泰山路88號漢園精品酒店內,李軍男,0516-66658119,221007。
(10)淮安報名點:
淮安市經濟開發區威海路8號淮安市消防支隊防火處,顏濤,0517—80993873,223005
(11)鹽城報名點:
鹽城市文港南路38號,徐浩、陳金華,0515-83568801,224000。
(12)連云港報名點:
連云港市新浦區新孔南路27號,凌鋒,0518-81035790,222000。
(13)宿遷報名點:
宿遷市發展大道141號消防支隊院內,王鑫,0527—80909146,223800。
(14)鑒定站:
南京市雨花開發區板橋街道振興路88號(江蘇省消防總隊培訓基地院內),顧笑,025-86797368。
六、注意事項
1、考生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禁考2年,并列入《鑒定失信人員名單》。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過期不再補報。
3、考生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報名時,要與委托方簽訂委托書。
附件1.《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生登記表》
附件2.《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
附件3. 工作經歷證明(式樣)
附件4.《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附件5.《高級鑒定表格電子模版》
(此頁無正文)
江 蘇 省 消 防 協 會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江蘇)站
2017年5月8日
江蘇省消防協會辦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發
附件1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生登記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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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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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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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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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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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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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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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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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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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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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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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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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職業 (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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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技能等級、資格證書編號及取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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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鑒定消防職業(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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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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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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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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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2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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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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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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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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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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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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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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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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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參加消防職業技能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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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等級及取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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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職業(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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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技能等級、資格證書編號及取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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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鑒定消防職業(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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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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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工作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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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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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知識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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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鑒定站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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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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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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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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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意見 |
證書編號:
蓋章 年 月 日 |
公安部消防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1、此表用鋼筆填寫,內容要真實,字跡要清楚。
2、“鑒定結果”欄經鑒定后,由職業技能鑒定站填寫。
3、本表一式二份,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職業技能鑒定站各存一份。
附件3
工 作 經 歷 證 明(式樣)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江蘇)站:
茲有我單位_________(同志)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專業年限為 年,現申請參加 建(構)筑物消防員 (工種) 級職業資格考試。
特此證明。
備注:
1.此證明僅作報考職業資格證書憑據,不作其他用途。本單位承諾對此證明真實性負責。
2.工作經歷證明審驗包含:單位營業執照及勞動合同(復印件)、社保繳費證明(原件)、被證明人近一年值班表。
部門聯系人:
聯系電話: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專業劃分 |
專業名稱(98版) |
舊專業名稱(98年前) |
工學類相關專業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電子與信息技術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件 軟件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劃 城鎮建設(部分)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礦井建設 建筑工程 城鎮建設(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工業分析 化學工程與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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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類 相關專業 |
管理科學 工業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系統工程(部分) 工業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
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