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吸取火災教訓,堅決遏制“小火亡人”多發態勢,維護全市消防安全形勢穩定。今年來,福建省泉州市政府結合轄區實際,將遏制農村“小火亡人”火災作為工作的重點之一,強化“三條措施”予以重點防控,切實保障轄區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頂層設計,強化統籌發動。一是高位部署。針對全市“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特點,市政府認真分析研判社區、農村火災形勢,研究制定了六項工作舉措,要求各地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全力抓好農村(社區)居民住宅火災防控工作。二是細化任務。下發《關于今年以來多起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的通報》,研究制定了任務分解表,對經信、質監、工商、住建、公安等13個部門的工作職責逐一進行細化。三是落實責任。建立完善了以政府分級負責的消防安全目標管理運行機制,以及政府督查、倒查和農村消防工作“包!必熑沃,組織縣(市、區)、鄉鎮(街道)等各級政府、行業系統、村(居)委會等逐級簽訂責任書。
貼近實際,健全監管體系。一是建立聯防機制。依托鄉鎮政府和派出所,以每十戶為單位,成立一個聯防小組,在全市各社區、農村推行“十戶聯防”農村(社區)火災防范制度。同時,將實施治安和消防工作相結合,積極探索“一村(社區)一警”消防警務機制建設。二是發動三級網格。依托三級網格責任片區,發動全市26470名網格員,以鎮(街道)網格力量每月不少于1 次、村(社區)網格力量每周不少于1 次的頻次,集中開展“四清一查”行動,共排查村(社區)1850個,清查違規電動車25000余輛,查封“三合一”場所180家。三是實行村(社區)自律。推動全市2451個村(社區)建立“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機制,對自查出的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按照自查表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消防安全。
因地制宜,完善預防網絡。一是持續推廣“5+1”簡易消防設施。按照《關于開展重點應用場所配備“5+1”簡易消防設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動沿街店鋪、小作坊、養老院、福利院、殘疾人服務機構、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場所等重點應用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以點帶面,穩步推進。目前,全市已配備簡易消防設施2.9萬余套。二是優化微型消防站聯勤作用。將微型消防站建設與區域聯防工作相結合,組織全市1085個微型站按照“位置相鄰”、“行業相近”的原則組建聯防工作小組,確保突發事故發生時,在自防自救中能夠變單兵作戰為合成作戰,變零散防范為成片防范,迅速形成群防群治網絡。三是強化宣教提升自防自救能力。采取專項宣傳與入戶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針對空巢老人、留守兒童、重點人員,每周開展一次入戶宣傳、每半月開展一次集中宣傳活動、每月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廣泛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截至目前,全市共開展宣傳活動及培訓180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20萬余份,營造了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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